中國在小產權房問題上的政策正趨于明晰:不準再新建,存量房則有望通過不同方式予以解決。
昨日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,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對小產房問題提出了三個原則:小產權房不符合我們國家的現(xiàn)行法律規(guī)定,不受法律保護;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,嚴禁小產權房進一步發(fā)展;要深入研究,分類分析,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,來化解歷史上形成的小產權房問題。
其中,“分類分析,有針對性的措施”的提法,是首次見諸官方正式表態(tài)。
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王萬茂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表示,這個說法還是比較原則性,沒有提到具體的解決辦法,“但也沒有完全否定,還是留了個口子,未來怎么處理還要觀察。”
小產權房的政策命運
由于近年來城市商品房價格高漲,相比之下,建設在農村集體土地上、價格低廉很多的小產權房應運而生。但由于不符合我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和土地利用政策,小產權房一直行走于灰色地帶。
2007年6月,原建設部發(fā)出風險提示,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小產權房,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,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。當年12月份,國務院更是發(fā)出通知,禁止城鎮(zhèn)居民去農村買房。
雖然政府官員已多次明確小產權房不合法,但如何處理那些已建成并完成交易的存量小產權房一直沒有定論。在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后,多位政府高級官員相繼對小產權房問題發(fā)表了言論,由此可以初步看出政府對小產權房的處理態(tài)度。
10月28日,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強調農村土地不能搞房地產開發(fā),對小產權房問題要“十分慎重”。
稍早的10月22日,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國新辦發(fā)布會上也表示,小產權房違背了城鄉(xiāng)土地規(guī)劃利用的總體布局,也違反了關于農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法律程序,本身不合法。
不過,陳錫文透露有關部門已經對它進行調查研究和制定解決的辦法。
“很多消費者購買的時候不可能完全了解國家法律,覺得便宜就買了小產權房,怎么樣讓他們在這種非法交易中形成的權利合法化,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具體措施。”陳錫文說。
相關部門遞交處理報告
一位土地問題專家近日向記者透露,對于小產權房問題,國土部門已經向高層提交了報告,如何處理還有待定奪。
“國土部門之所以難以推出相關的解決方案,主要是擔心一旦松口,可能導致部分農村耕地間接進入房地產市場,就有控制不住的風險!痹搶<曳Q。
由于小產權房違法的根源在于不符合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和土地用地管制政策,因此去年有觀點提出,那些在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范圍之內的小產權房,可以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方式將土地變成國有土地,這樣小產權房問題也就迎刃而解。但此觀點隨后遭到國土資源部否認。
王萬茂也認為,如果補繳土地出讓金,小產權房與城市商品房之間的差價將可能大為縮小,已購買小產權房的群體是否愿意讓渡利益還很難說。
但通過此種方式解決小產權房問題也已有先例。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對記者透露,某大城市曾在本世紀初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方式,解決了一批小產權房問題。
相比之下,那些不符合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,甚至是占用耕地建設的小產權房應如何處理,則成為更棘手的問題。在十七屆三中全會定調土地“雙最”政策之后,亂占耕地的行為將受到更嚴厲的處理。
顧云昌認為,如果小產權房占用的是建設用地、宅基地還好處理一些,占用耕地則是明顯的違規(guī),解決起來將會更為復雜。
“不管怎樣,城鄉(xiāng)建設用地市場如何統(tǒng)一,農村土地如何流轉已經擺上議事日程,下一步就看怎么具體操作了!鳖櫾撇f。